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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王晓雪 青岛报道
8月15日是我国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为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近日,莱西法院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,迎接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。
8月14日,莱西法院日庄法庭(环境资源法庭),在日庄镇巡回审判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,并当庭调解成功。
庭审中,原告主张被告欠付11年的土地承包费1万元,被告则主张土地中有一块界限不明,其多次向村委会主张要求明确,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,故拒绝缴纳土地承包费。
为实质性化解纠纷,法官现场勘验后,针对双方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,并组织双方调解,经过反复沟通,原告同意协调“四至”邻居,明确承包土地的范围,被告则一次性支付了土地承包费。一场时隔十余年的矛盾得以化解,调解过程也为在场的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。
8月15日,莱西法院日庄法庭(环境资源法庭)干警到月湖广场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、设置宣讲台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,普及了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向群众释明设立“全国生态日”的重要意义,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环保理念,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。
下一步,莱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通过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更丰富内涵、更高水平的环境司法需求,同时积极拓展环保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,用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,用法治力量共建美丽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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